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专项整治工地夜间施工
这工地老是夜间施工,我们都无法休息了,请帮忙跟进处理一下。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市民举报南虹路五段翡翠玉苑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扰民,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检查发现,现场灯火通明,混凝土振捣棒发出的噪音响彻夜空。
执法人员随即展开调查,发现当事人未办理夜间建筑施工许可证,使用泵车、混凝土搅拌车连续施工,并产生噪声污染,违反了相关规定。现场调查取证后,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送达了执法文书,按程序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经案审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和《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金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立即整改违法行为,并对其夜间无证施工扰民行为处罚人民币2.2万元
接到法律文书后,金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表示会主动整改违法行为,在十点之前全部禁止施工,并做好噪音防控工作。
下一步, 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把夜间巡查作为常态化制度坚持下去,加大夜间巡查管控力度,强化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的监管,最大限度减少施工产生的噪音,为广大市民营造安静舒适的休息环境。
同时,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呼吁我区城区在建工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做好降噪措施管理,保障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秩序。
(责任编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