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点疫区来嘉陵人员集中居住观察的公告
为有效防止和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人员聚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重点疫区来嘉陵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月4日(含)以前,从湖北、浙江、重庆、深圳等地区来嘉陵的人员如需住店,一律在指定场所锦源大酒店(嘉陵区政府广场正对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配合工作;2月5日(含)以后,从湖北、浙江、重庆、深圳等地区来嘉陵的人员一律在乡镇(街道)指定的地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配合工作。
二、其他宾馆、酒店、旅社、民宿等一律不得接待上述地区来嘉陵人员。若有擅自留宿上述四个地方客人的企业,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从上述地区来嘉陵的人员,出现隐瞒不报、擅自外出,造成病毒传播的,将对当事人依法予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充市嘉陵区商务局 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区分局
南充市嘉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充市嘉陵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9日
(责任编辑:信息发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