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发生故障维保单位必须半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置
电梯发生故障
维保单位必须半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置
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优化办组织开展的投资软环境建设民意测评问题整改“回头看”活动,日前就主城区居民关心的“电梯故障频发、时常让人惊魂”问题,对顺庆质监局局长白亚军进行了“问效”。白亚军表示,质监部门将切实采取措施强化电梯安全监管、强化电梯安全检验、强化电梯维保质量;经常突击抽查维保公司应急反应能力,对发生电梯故障处置不及时的维保单位予以处罚。
记者:民意调查中,市民对“电梯故障频发、时常让人惊魂”意见很大,反映颇多,认为质监部门对日常生活用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不到位。遏制电梯故障频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你们采取了哪些整改措施?
白亚军:顺庆城区现有电梯1700余台,占全市电梯数量的一半多。去年到今年上半年,我们共对30余个住宅小区的500多台电梯开展了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限期改正。我们与市特检所长期保持联系,特检所每月将定期检验不合格或未申报定期检验的电梯向我们通报,我们立即责令相关使用单位限期改正,通过此项工作,大大提高了顺庆电梯安全定检率,确保电梯不出现安全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如发生电梯困人,维保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电梯故障。我们在电梯日常巡查中,经常突击抽查维保公司应急反应能力。对在电梯维保工作中马虎大意,不认真维保,收到电梯使用单位反映电梯故障不及时处理,收到电梯困人不能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的维保单位,将依法对维保公司予以处罚。对群众投诉电梯安全问题,如果是维保单位的责任,立即责令维保单位维修;如果是使用单位的责任,立即责令使用单位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