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楼内无证培训教育部门依法取缔
居民楼内无证培训 教育部门依法取缔
我们这幢居民楼里面有个培训机构在办学,每天都好吵,太影响居民休息了。近日,有市民反映位于市大南街18号的某居民楼内有一家无证培训机构。10月19日,顺庆区教育局联合顺庆区东南街道对该违规培训机构进行查处,依法将其取缔。
当天,顺庆区教育局工作人员来到大南街18号某居民楼出租房内的培训机构,看到现场摆有上课用的桌椅、黑板等教学工具,随即,教育局检查人员要求培训机构出示相关证件,而在场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老板不在,他们从事的也并非课外培训,没有相关证件。
在检查过程中,起初培训机构的当事人情绪较为激动,教育局工作人员随即对其进行劝导教育,用居民住房办学是不允许的,这样的办学不符合条件。同时,你们没有取得办学许可证,就属于非法办学,按照规定要依法取缔。教育局工作人员要求当事人在3天之内,停止所有教育教学活动,清退学生以及费用,并向家长做好解释工作。
教育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各位家长,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时,可以要求对方出示办学许可证,不要听信办学机构所说的办学许可证正在在申办中之类的话。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教育培训公司是不能做教育培训的,只能做教育咨询。顺庆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家长要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孩子真正能够健康、快乐地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