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组织召开人工商品林采伐工作会
为科学有序推进人工商品林采伐,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7月29号,县林业局组织召开了人工商品林采伐工作会。
据了解,此次人工商品林采伐时间是2014年8月1号至12月10号,12月30号前将全面完成伐区清理,2015年1月10号前将进行伐区验收。采伐范围主要是区划的商品林,树种为柏木,且林木产权清晰无纠纷,林木年龄在中龄以上,胸径在12厘米以上的林木。采伐人员将按照采伐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树种实施采伐。今年8月1日至12月10日,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每个月不定期将对各木材加工企业木材收购销售情况,木材收购来源是否合法,加工企业厂区安全及堆料场地是否规范、整齐,木材进出台账登记是否准确及时,以及原木、半成品和成品运输环节的流动进行检查。
会议强调,与会人员要高度重视人工商品林采伐工作。各乡镇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商品林采伐办证、检尺和数量统计,保证每个村有专人在采伐现场开展采伐监督和运输数量核实等工作,并严格按照采伐证和运输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和范围进行采伐和运输,确保人工商品林采伐工作依法有序的进行。(县林业局 胥效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