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琐事抓扯起争执联合调解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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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16日发表
2015年春节前夕,家住遂宁船山永兴镇灵通村的熊老太和蒋老太因琐事发生抓扯,双方都受了轻微伤。派出所民警出警到现场处理该事件过程当中,闻讯赶来的蒋老太之女何女士又用鹅卵石将熊老太的头部打伤。
事后熊老太家人找到司法所寻求帮助,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过后及时的联系派出所民警进行商议,并于春节假后第一周与派出所民警一起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何女士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相关规定,但是考虑当时的情况和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调解人员耐心的对熊老太及其家人进行劝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何女士支付熊老太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食宿等所有费用的50%,双方以后不得再因此事发生纠纷。至此这一人身损害纠纷得到成功调解,何女士也免于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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