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加强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2018年以来,我县以环保督察“回头看”迎检及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以查促改、以罚促改,有效保障全县环境安全。
一是强化移动执法。县环境监察执法队伍已全面实现持移动执法终端现场执法,有效推进环境监察信息化,2018年以来,移动执法抽查企业48家次,并及时建立了相关执法台账。
二是强化现场巡察。2018年以来,共计出动执法车辆220余车次、执法人员450余人次,现场监督检查企业300余家次,建设项目及养殖场(小区)80余家次,其中着重巡查旺苍攀成钢焦化有限公司、旺苍合众化工有限公司、旺苍川煤水泥有限公司、旺苍县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风险源。
三是强力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环保、经信、水务、国土、电力等部门加强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采取强制断电措施12起,取缔违法企业3家。全年共立案48家,下达处罚决定52家,罚款总金额124.22万元,查封扣押2件,限产停产1件。(县环保局 王译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