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机电办关于调整机电产品进口申报程序的通知2012年12月18日
根据国家机电办有关机电产品进口申报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网上申报工作,自即日起要求进口用户在国家商务部授权的网站注册并登录进行网上申报。因此,机电产品进口申报程序作如下调整:
1、尚未开通网上申报系统的进口用户,请尽快在商务部授权的中国国际招标网网站注册开通机电产品进口网上申报系统,已经开通的企业继续使用原来的登录信息申报。
2、进口用户按要求开通后,登录中国国际招标网,进入机电产品进口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同时将相关材料提交上海市机电办(申报的材料内容和要求,还按原规定不变)。
3、2012年12月5日网上全国机电产品进口单证系统升级改造已完成,按照新的单证系统要求,在提交书面材料时提供进口商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把进口商的进出口企业代码(13位码)填写到《机电产品进口申请表》的进口商一栏,另外,必须填写经办人及固定电话。
4、注册和网上申请指南:
⑴、注册:中国国际招标网→进口申报→进入机电产品进口网上申报系统→注册(《机电产品进口申报用户注册表》(2份)须到机电办盖章,经网站确认后方可开通)。
⑵、登录:注册开通后即可登录进行网上申报。
网站咨询电话:4000606000-4
特此通知。
上海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