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公务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3年03月25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务员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复议、诉讼、收费等工作情况。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www.shacs.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局综合处联系(地址:高安路19号,邮编:200031,联系电话:24022521)。
一、概述
本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的要求,不断增强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巩固公开基础,较好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促进了政务公开透明。
2012年本局重点推进了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体系。在完善由局长负责,分管领导审核,综合处为具体职能处室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体系的基础上,加大各承办处室和人员的业务培训。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根据《条例》、《规定》和公务员管理工作特点,更新完善了上海市公务员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咨询的受理程序、时限规定、工作要求进行了规范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到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6条,2012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同时,本局重点发挥本局门户网站的主要公开渠道的作用,实现政府信息在本局门户网站的主动公开。主动公开范围包括规划、年度计划,以及考录、培训、表彰、惩戒等公务员管理工作政策。
在公务员考录、表彰奖励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公开工作中,本局针对公众和媒体需求,及时将决策和执行情况的全过程在本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提高政策知晓度和透明度。如:2012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招考简章,公务员招录笔试合格人员的成绩,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门户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还公开发布了本市各类表彰奖励项目的评选通知、结果等,以及公开招聘、遴选等工作的公示、公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2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其中: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19件,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本局对1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均作出了答复,其中:同意公开2件,同意部分公开1件,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2件,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4件,申请内容不明确4件,重复申请3件,不予公开(国家秘密)3件。
四、其他情况
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按规定执行;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案件;已接受电话、网上等各类信息公开咨询。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在有序、有力、有效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
上海市公务员局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