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在卫生系统集中开展法纪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2013年05月23日
各区县卫生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委属有关单位、市级医疗机构:
根据《2013年上海市卫生系统纠风工作要点》计划安排,5-6月份作为本市卫生系统法纪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月。为使法纪宣传教育活动按计划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集中开展法纪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为有效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特别是针对卫生治贿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基础作用,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运用主题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及廉政文化建设等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职业道德、法制纪律、廉洁行医等方面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引导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推动廉政文化进医院、进科室、进家庭。要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充分发挥和善于利用院报院刊、内部网络、微博短信等方式,向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传播廉政信息和廉政文化。切实增强本市医疗卫生从业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法制意识。
二、教育内容
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重点,教育广大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从思想认识和规范执业上,划清罪与非罪及区分贿赂与馈赠的界限。
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卫办发〔2012〕45号)为基本行为准则,促进广大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不断提升职业道德修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规范从业行为。
以《上海市卫生局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集中开展落实
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驻卫纪发〔2011〕22号)为行业纪律监管要求,确保医疗卫生行业各项规章纪律和各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制度规定的落实,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严肃行业纪律。
三、运用多种宣教形式,力争取得新的成效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本系统、本单位治贿工作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在进一步增强广大医疗卫生从业人员法纪意识、规范行为、廉洁自律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
(一)进一步加大先进典型示范教育力度,树立行业新风正气。大力宣传本市卫生系统的先进典型,不断培育发掘新的更多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示范作用,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营造有利的社会氛围。要紧密结合广大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用事实说话、用典型引导、用群众熟悉的语言和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深入开展商业贿赂案例警示教育,规范廉洁执业行为。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把警示教育作为增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法纪意识的核心环节来抓。利用身边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根据不同层次的人员分层、分类施教,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切实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从业人员的法制纪律警示教育,从强化管理制度,健全监督机制入手,深入剖析商业贿赂案件发生的原因,查找监管措施的缺失。卫生行政部门要从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管理等环节入手,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医疗卫生机构要从药械设备采购、基建工程、处方管理等环节入手,强化廉洁行医和廉洁执业教育。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拓宽宣传教育领域。各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进一步拓宽宣传教育领域。推动廉政文化进医院、进科室、进家庭,构建党委统一领导,部门支持配合,群众积极参与的廉政文化建设格局,充分挖掘本单位传统和发展的文化资源优势,运用网络、短信、醒目直观的宣传栏等廉政文化宣传平台,开拓建设阵地,通过搭建各类廉政文化建设载体,丰富宣传和传播渠道,增强廉政文化的辐射效应,推动廉政文化深入开展。
四、加强宣教工作指导,开展集中宣传教育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在2013年5-6月份开展法纪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主管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使集中宣传教育取得针对性实效。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医疗机构主管单位要在法纪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期间,组织好所属单位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交流宣传教育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确保宣传教育的面达到100%,不留死角、盲点。
(二)市卫生计生委将在法纪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期间,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三)以各区县卫生局及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为填报单位,认真填写《2013年上海卫生系统法纪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统计表》及完成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情况的书面报告。《统计表》于2013年7月15日前传真市卫生计生委纠风办(传真:221217***);书面报告用电子邮件发送shwsjjw@smhb.gov.cn。
***:上海市卫生系统集中开展法纪宣传教育活动统计表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年5月17日
***:
上海市卫生系统集中开展法纪宣传教育活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一、组织工作 | 简要表述: | ||||||||
二、集中宣传教育情况 | 新增宣传教育内容: | ||||||||
宣传教育形式 | 主题教育(名称,形式) | 参加人数 | |||||||
示范教育(名称,形式) | 开展次数 | 参加人数 | |||||||
警示教育(名称,形式) | 开展次数 | 参加人数 | |||||||
院报院刊(名称) | 发刊期数 | ||||||||
内部网络(名称) | 发布次数 | 浏览人次 | |||||||
微博短信(主要内容) | 发布人次 | 发布数量 | |||||||
岗位廉政教育(岗位名称) | 主要形式 | 参加人数 | |||||||
召开职工大会 | 召开次数 | 参加人数 | |||||||
专题报告(名称) | 召开次数 | 参加人数 | |||||||
领导班子学习(名称) | 召开次数 | 参加人数 | |||||||
其他宣教形式(名称) | 开展次数 | 参加人数 | |||||||
开展次数 | 参加人数 | ||||||||
三、廉政文化建设情况 | 构建廉政文化建设格局 | ||||||||
廉政文化宣传平台(名称) | |||||||||
有哪些廉政文化建设载体 | |||||||||
创建廉政文化建设内容(名称) | |||||||||
四、集中宣传教育成效 | 简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