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委关于申报2005年上海市火炬计划项目国家和上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通知2005年06月14日
为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提升农业综合实力,结合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需求,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现发布2005年上海市火炬计划、国家和上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通知。
一、上海市火炬计划项目
1、支持范围:
支持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节能与环保等高新技术领域的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
2、资助原则:
项目第一申请单位必须是注册在本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项目达标年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
重点资助新材料、新工艺、新装备并已取得发明专利的产业化项目;重点资助国家863计划、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省市级重大和重点科研项目成果的产业化;重点资助大中型企业集团、区县特色产业龙头企业实施的产业化项目。
2004年获得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和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资助的项目符合以上支持领域和火炬计划要求的项目,可直接转列为2005年上海市火炬计划项目,不再另行申报。
二、农业转化项目
1、支持范围
重点支持农业生物制品;农产品加工技术和装备。
2、资助原则
项目第一申请单位必须是注册在本市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转化资金重点支持国家和地方重大、重点农业科技项目成果的转化,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结合。申请项目的科技成果必须是经省、市级或国家有关专门机构鉴定、验收或认定的成果。
三、注意事项
1、项目进度要求:2007年6月31日前完成。
2、火炬计划项目网上申报路径: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上进入“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备注:从7月1日起开通该项目的网上在线申报,截至日期为7月15日],相关表格《上海市火炬计划项目申报书(2005版)》,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书面材料,同时提交2004年度财务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网上申报路径:从“上海科技”网站(http://www.stcsm.gov.cn)“网上办事”中提交《“在线受理科研计划项目课题可行性方案》和其它所有表格,[备注:在线填写可行性方案时特征请选择“专项”,是否定向选择“否”,计划类型选择“专项计划”,小类选择“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小类再选择“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进行申报]。***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省、市级或国家有关专门机构鉴定、验收或认定的成果证明证书或相关材料;产、学、研结合协议书;2004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作为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科研人员,不得同期参与承担国家和上海市农业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数超过二项。
4、网上申报材料从该“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申请截止日期为2005年7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5、书面申报材料从2005年7月1日起开始受理,截止日期为2005年7月1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4:30,逾期不再受理。书面材料必须与网上递交材料一致。
6、书面申请材料送达地址:钦州路100号,上海市火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受理部联系人:李明、陈捷。联系电话:***839009-160/161。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五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