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税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关于下发2005年出口货物退税率文库20050501C版)的通知的通知2005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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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司关于下发2005年出口货物退税率文库(20050501C版)的通知》(进便函〔2005〕04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相关退税率信息已在“上海财税网”(http://www.csj.sh.gov.cn)的财税公告栏上发布,本市出口企业可通过“中国出口退税咨询网”(www.taxrefund.com.cn)出口退税率文库20050501C版升级包来完成申报系统的代码升级,但在具体、安装时务必区分不同的企业类型,并在升级过程中注意同时更新“海关商品码”(cmcode.dbf)和“标准海关商品码”(stdcm.dbf),请各单位做好宣传辅导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五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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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7 04:16:58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