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关于开展2005年第二季度全市医疗保险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区县医保办: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管理,根据《关于发布2005年度第二季度医保预算管理执行情况的通知》(沪医保〔2005〕106号),我局决定对全市50所医疗机构进行第二季度医疗保险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8月9日全体检查人员进行培训;从8月10日起,用18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完成本次专项检查。
二、人员安排
由市医保监督检查所、各区县医保办及部分医院医保办抽调人员组成10个检查小组,对50所医院(三级医院1所、二级医院15所、一级医院34所)进行检查,每个检查小组检查5所医院。各区县医保办要派专人负责本区受检医院的联络工作。
三、检查内容
1.受检医院第一、二季度电脑收费项目明细;
2.抽查第二季度医保出院病史和门诊就医费用收据及相关处方,重点检查医疗行为的合理性情况。一级医院抽查出院病史60份、二级医院抽查出院病史120份、三级医院抽查出院病史180份;各级医院门诊收据抽查2000张。
特此通知
市医保局
二○○五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