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委关于取消上海市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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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各区(县)农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有关规定,农业部发布了第38号令对《农业机械鉴定工作条例》进行了修正,取消了对“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行政审批。为此,《上海市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行政审批事项同时取消。并废止《关于转发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上海市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农委[91]第74号)文件。
特此通知。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二○○五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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