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关于2007年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约定服务评估结果的通报
各约定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2007年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约定服务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2007〕117号),市医保局对医保诊疗项目约定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了行政(费用)评估,同时组织专家对列为暂予约定的医疗机构开展了专家评估。现将评估结果通报如下:
一、约定服务评估结果以行政评估为主,结合专家评估意见产生。对约定服务项目管理好且费用排名后三位的约定医疗机构予以表扬,对约定服务项目费用排名前三位的约定医疗机构予以通报(见***)。
二、根据专家评估意见,对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岳阳中西医结合医院、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龙华医院、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宝山分院等3家冠状动脉疾病介入治疗暂予约定医疗机构进行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为半年,整改后仍达不到有关要求,将取消该项目医保约定服务资格。整改期间冠状动脉疾病介入治疗的医保约定服务限于急诊抢救病人。
三、根据专家评估意见,恢复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上海海员医院血液透析治疗约定服务,暂予医保约定服务一年。
各约定医疗机构应当加强诊疗项目约定服务规范管理,认真执行医保诊疗项目约定服务的各项管理规定,坚持因病施治,切实降低参保人员医疗费负担。受到通报的约定医疗机构应当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整改。
***:约定医疗机构表扬与通报名单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
二○○七年十一月八日
***
约定医疗机构表扬与通报名单
一、冠状动脉疾病介入治疗
级别 | 医院名称 | |
表扬名单 | 三级 | 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 |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 |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 ||
二级 | 浦东新区东方医院 | |
静安区中心医院 | ||
长宁区中心医院 | ||
通报名单 | 三级 | 上海市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 |
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 | ||
华东医院 | ||
二级 | 普陀区中心医院 | |
闵行区中心医院 | ||
杨浦区中心医院 |
二、血液透析门诊大病治疗
级别 | 医院名称 | |
表扬名单 | 三级 | 上海市中医药大学附属曙光医院 |
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 |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 ||
二级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金山分院 |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崇明分院 |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 | ||
通报名单 | 三级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 |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 | ||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 | ||
二级 | 杨浦区中心医院 |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五五医院 | ||
上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
三、肾移植术后门诊大病治疗
级别 | 医院名称 | |
表扬名单 | 三级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 ||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长海医院 |
四、恶性***放射治疗
级别 | 医院名称 | |
表扬名单 | 三级 | 上海市肺科医院 |
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 | ||
复旦大学附属金山医院 | ||
二级 | 黄浦区中心医院 | |
杨浦区市东医院 | ||
闵行区***医院 | ||
通报名单 | 三级 | 华东医院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 ||
第二军医大学附属东方肝胆外科医院 | ||
二级 |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分部 | |
浦东新区东方医院 | ||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崇明分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