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关于预期申报上海市卫生系统第九届(20072008年度)文明单位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卫生系统各单位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卫生改革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与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充实、完善精神文明建设的内涵,推动医疗卫生工作的全面发展。为充分发挥本系统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市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将开展第九届(2007-2008年度)文明单位评选工作,评选工作将根据“预期申报,动态考核,终期评审”的办法开展。
现将预期申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凡是在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中成绩显著,已获得最近一届区(县)、局、大学、部队、企事业局(公司)等系统文明单位的,并经本单位申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核同意的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本届市卫生系统文明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单位党组织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开拓创新,勤政廉政,以身作则,在创建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单位内部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制,全体员工普遍参与创建活动。有创建规划和具体措施,创建活动做到制度化、经常化。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拥军优属等活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
2、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切实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积极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二十字”(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人人皆知,人人皆行。突出抓好诚信建设,坚决防止不守信用行为。采取各种形式进行“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教育,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觉悟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道德水平。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弘扬陈海新精神等活动,继承发扬救死扶伤、乐于奉献、勇于开拓的医务工作者精神,建立完善“医德档案”制度,深入开展“双优”活动,倡导积极向上的职业风尚,开展温馨、便捷、优质、诚信服务,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
3、学习风气浓厚,医院文化有特色。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积极投入学习型社会建设,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自觉学习的良好风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落实卫生疾病预防制度。深入扎实地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率100%。坚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健康向上。
4、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院务公开(政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单位内部治安状况良好,工作纪律严明,安全生产落实。领导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全体员工无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刑事案件,单位无交通、质量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经常进行民主、法制教育,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活动。
5、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搞好绿化、美化,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环保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建立了切实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环境污染控制指标达到国家环保标准。
6、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各单位积极进取,诚信服务,科学管理,质量第一,社会效益稳步提升,业务水平居于全市同行业前列。工作规范,周到细致,优质高效。单位领导机构及有关部门廉洁自律、办事公道,重大决策民主公开,群众满意率高。
卫生系统所属企业单位参照执行。
三、申报程序
1、请各单位认真填写“上海市卫生系统第九届(2007-2008年度)文明单位预申报表”(一式三份),填写完交主管单位审核,由主管单位汇总后一并交市卫生系统文明办。
1)区(县)所属医疗卫生单位请将填写完成的预申报表格交区卫生局文明办,由区卫生局审核,同意后交市卫生系统文明办。
2)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所属医疗卫生单位请将填写完成的预申报表格交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党办,由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同意后交市卫生系统文明办。
3)大学(医学院)所属医疗卫生单位请将填写完成的预申报表格交大学(医学院)文明办,由大学(医学院)审核,同意后交市卫生系统文明办。
4)企事业局职工医院请将填写完成的预申报表格交企事业局职工医院管理委员会,由企事业局职工医院管理委员审核同意汇总后交市卫生系统文明办。
5)驻沪部队医院请将填写完成的预申报表格交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交市卫生系统文明办。
6)市卫生局直属各单位填写完成预申报表格后,直接交市卫生系统文明办。
2、请各申报单位于2007年11月30日前,将填写完成的预申报表格交主管单位。主管单位请于2007年12月10日前汇总后交市卫生系统文明办(市卫生局新闻与宣传处内)。驻沪部队医院、市卫生局直属各单位请于2007年11月30日前将填写完成的预申报表格交市卫生系统文明办。联系地址:北京西路1477号1006室,联系电话:62897000-10061,10062,10063。
3、各单位可登陆上海卫生信息网(www.smhb.gov.cn)查看“公告栏”中《关于预期申报上海市卫生系统第九届(2007―2008年度)文明单位的通知》并预申报表格。
***:上海市卫生系统第九届(2007―2008年度)文明单位预申报表
上海市卫生局
200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