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等关于开展人人参与奔向世博学生冬季长跑活动通知
沪教委体〔2009〕65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人人参与奔向世博”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体育局、团委: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精神,根据《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09〕7号,见***1)的要求,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体育局、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决定结合上海迎世博以及本市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和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学校体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人人参与奔向世博”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见***2),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按以下要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一、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及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和方案,组织广大学生积极参加“人人参与 奔向世博”上海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结合学校体育健身活动安排以及场地条件,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类指导、科学合理地组织学生参加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
三、学生长跑活动受场地条件限制的学校,在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核准后,应组织学生参照相应的长跑运动量和时间要求,分时段分批次地开展趣味跑、循环跑等跑步活动,并结合跳绳、踢毽、跳健身操等各种体育锻炼项目,促进学生耐力素质的提高。
四、学校要高度重视和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加强学生参加长跑的安全和卫生知识教育,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学校在长跑活动开始前,应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进行了解和观测,进行健康安全方面的提示,及时告知心肺功能患有器质性疾病或体征有严重不适的学生不宜参加激烈锻炼活动。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学校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在马路上进行集体长跑活动。
五、本市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由“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大联赛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山西路1245弄1号(邮编:200051;联系人:潘幼群;联系电话:***331815;传真:62781722)。
***:1.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2.“人人参与 奔向世博”上海市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方案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 海 市 体 育 局
共 青 团 上 海 市 委 员 会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