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印发2008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要点通知
沪教委职成〔2008〕1号
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有关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
现将《2008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实际,认真按照执行。
***:2008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要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八年一月十六日
2008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要点
2008年上海职业教育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市第九次党代会的精神,抓住本市加快实现“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的有利契机,深入实施《上海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实现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一、继续推进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全面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
全面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总结2004―2007年职业教育深化课程改革工作,开展职业学校教学工作现状调研,研究制定《关于全面提高本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全面提高中职教学质量。筹备召开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会议。
加强中职学校专业设置的指导。引导学校依据上海产业结构发展方向,依法自主设置新专业。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新专业评估方案,对中等职业学校自主设置的新专业进行科学性、可行性评估。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新设目录内专业(专门化)抽查评估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完成对2005年备案设置的71个专业(专门化)点的抽查评估。按照市教委新颁布的专业教学标准进行新专业的备案工作,指导学校完善、修改相关教学文件。
进一步深化“工学交替”和“半工半读”教学模式改革。加强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的联系,在校企合作的深度与广度上取得新进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推进校企合作、半工半读教学模式改革的新思路、新形式,力求实现形式、内涵与效果的统一。加强实习实训实践性环节教学,提高学生就业能力。
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制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水平测试意见》。制定职业教育“多元智能”的教学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制定和颁发《关于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开展教学质量评估试点,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和保障体系。
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规划的服务。进一步完善毕业生就业公告制度,建立就业评价与监控制度,加强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指导与服务队伍的建设,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制定和颁发《关于加强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指导和服务队伍建设的意见》。
完善中等职业教育信息资源库。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和电子注册等功能,完成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电子注册等内容的一期改版建设工作。
二、继续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
积极统筹、整合和有效利用政府部门的政策、资金等资源优势,继续加大对完成“百所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学校的投入,积极创建国家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以加快培养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为突破口,结合区域经济结构调整的需要,按照“集聚优势、重点建设”的原则,重点投入、着重扶持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空间大、专业特色鲜明、人才培养模式新颖的职业学校,逐步建成上海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高地。年内重点围绕本市装备、造船、化工和综合物流等产业,在临港新城、崇明县、金山区及本市西北地区形成一批新的中等职业教育建设项目。
继续加强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的建设,大力提升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的服务水平。基本完成第二批立项的19个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的建设及评估验收工作,大力推进第三批22个已立项的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的建设。规范和加强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的管理,提高开放实训中心服务能力和运行水平,促进形成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制定并颁发《关于大力推进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对外服务的若干意见》和《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运行的指导意见》,召开上海市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建设工作会议。
三、组建职业教育集团、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
继续加快组建职业教育集团。通过体制机制创新,促进职业教育学校与企业的深度合作,推进职业教育规模化、集团化和连锁化办学,加快构建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年内组建化工、信息技术、旅游和商贸等职业教育集团,制定《关于组建十大职业教育集团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若干意见》。
四、继续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加强对课改实施工作的研究和指导
继续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完成25门网络课程的编制和审定,制定和发布网络课程实施和管理办法。完成第二批30个专业教学标准的审定和发布工作。完成中等职业教育课改课题的研究、结题评审和编印工作。继续推进创建课程改革特色实验学校工作,完成课程改革特色实验学校的遴选评审工作。总结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教材改革行动计划(2004-2007)的阶段性成果。
全面推进新课程标准的实施。按照新课程标准修订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和语文、数学学科分层实施指导意见。加强“任务引领型”专业课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指导,指导学校调整和制定专业教学的实施方案,促进专业课教学改革,规范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学,探索专业课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健全专业教学研究协作组,完善市、片区(区县)、学校三级教研网络。继续做好第五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法改革交流评优活动。
五、全面提升职业学校教师整体素质,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新机制
建设一支由领军人才、骨干教师和专业教学团队组成的结构合理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以培养中青年教学骨干和“双师型”教师为核心,以优化教师队伍的层次、能级、专业结构为重点,创新师资培养、引进、遴选和使用的有效机制,形成一支满足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师资队伍。制定和颁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师资素质提高五年行动计划》、《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专业骨干教师市级培训实施方案》和《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特聘兼职教师培训方案》。
统筹规划建设若干个师资队伍的培养培训基地。通过校企合作,在条件比较成熟的企业建立“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和实践基地;通过职业教育资源存量调整,集中资源新建或改建1至2个师资进修、培养和培训的基地,着重解决“双师型”教师培养渠道短缺的矛盾。
六、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努力扩大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范围
继续做好初中户籍生源的招生工作。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的力度,积极发挥优质教育资源作用,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级示范专业“推优生”招生计划,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大体相当的比例,研究和努力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生源范围。
认真实施国家帮困助学资助政策。引导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更好地满足上海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对职业教育的需求。制定和发布2008年本市专业奖励目录,做好相关紧缺专业的招生宣传工作,鼓励初中毕业生选择紧缺专业、艰苦专业。继续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工作。
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积极落实教育部下达的有关“东部对西部、城市对农村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的招生任务。鼓励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与外省市学校合作举办各类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考核认证培训以及其他各类职业培训。鼓励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与上海对口支援地区学校开展职业教育对口帮扶和合作办学。继续实施上海市教委、云南省教育厅和德国赛德尔基金会的合作项目。
七、推进和建立长三角地区职业教育一体化和合作机制
建立长三角地区职业教育资源共享机制,开展教材建设、教育评价、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科研和教育技术装备等多方合作,举办长三角职业教育联动发展合作论坛。
八、加强对区县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的督导
继续推动区县政府建立并完善中等职业教育工作自查机制,将职业教育纳入对区县政府的综合督政项目,进一步推进区县政府落实和实施职业教育的配套政策,形成和建立中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和教师专业发展等内涵建设的保障机制,做好中等职业教育的专项督导评估的工作。
九、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体育工作
开展以社会责任、诚信守法、平等合作、勤奋自强为重点的公民人格教育和职业道德、职业理想教育。大力推进“温馨教室、和谐校园”的建设。总结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组织开展“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实效”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论坛。针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和不同专业特点,积极开展各类社团活动、社会考察和社会服务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尊重生命、热爱生命,树立积极的人生观。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体育工作。积极落实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国家要求,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行“3课2操2活动”,面向全体立足校园开展阳光体育运动。
做好校园集体舞推广工作,组织参加上海市中小学生舞蹈节。进一步做好学生医疗保险工作,继续做好“健康校园”三年计划(2006-2008)的评估工作。
十、加大中等职业学校青保工作力度
深入推进学校校园及周边交通、治安防范和文化环境整治与建设工作,积极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召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交流会。进一步探索学科教育、社会实践、课外活动与毒品预防教育的融合机制,组织宣传好一批安全文明校园的创建成果。
十一、积极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
贯彻落实《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