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等通报高校贯彻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工作检查情况
沪教委办〔2009〕92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档案局关于本市高校贯彻《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高等学校、各成人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档案局关于转发教育部、国家档案局制定的〈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办〔2008〕70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档案局关于开展贯彻〈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沪教委办〔2009〕37号)及《关于开展贯彻〈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工作情况实地检查的通知》(沪教委办〔2009〕58号)的要求,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档案局有关部门组成档案工作联合检查小组,于2009年10月22日至12月15日对复旦大学等12所高校的档案工作开展了实地检查并进行了综合评定,结果如下:复旦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同济大学、上海海洋大学、上海杉达学院等5所高校综合评定等第为优,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体育学院、静安区业余大学、上海商学院、华东政法大学等5所高校综合评定等第为良,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等2所高校综合评定等第为合格。
检查表明,上述高校对档案工作普遍较重视。明确分管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领导议事日程;围绕学校建设目标和中心工作,致力推动档案工作与学校整体工作同步协调发展;理顺管理机制,建立档案管理三级网络,着力配备具有一定政治素质、知识层次及专业素养的专兼职档案员;以新校区建设、校庆等为契机,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工作环境,保证了档案工作稳定和持续发展。坚持依法治档,扎实有效地开展档案法制学习宣传教育,建立了一系列档案管理制度,并根据档案工作领域的拓展和《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7号令”)的要求及时予以修订、完善,档案工作体制运转正常,档案基础业务进一步夯实,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深入发展档案资源建设,基本形成了门类丰富、各具特色的馆(室)藏体系,档案信息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档案利用工作成效显著。有关高校档案部门还积极抢抓机遇,寻求突破,探索和尝试改进工作、提升服务水平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深化档案工作内涵建设,加强对重要档案的建档管理,提升档案编研层次和质量,举办专题展览,不断拓展档案工作的社会功能,使档案工作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教学评估、编史修志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本市高校的档案工作虽然有了较大进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各高校档案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对照“27号令”对高校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要求,高校档案工作在与高等教育同步发展、档案机构建设、档案工作制度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档案资源建设、档案工作物质保障条件、档案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和创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7号令”,推动高校档案工作更好地为高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服务,为学校改革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服务,现提出以下意见:
1.进一步建立健全档案工作机制体制。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员档案意识,营造依法治档的工作环境,明确高校档案工作由校长领导的高校档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与学校办学目标和发展规模相匹配的档案工作机构,提升档案工作的领导力、协调力。
2.大力加强档案工作队伍建设。配备具备条件的档案机构负责人,落实专职档案工作人员的编制,保证他们在职称、职级和工资福利上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及有关保健津贴,加强对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水平。
3.健全和完善档案工作规章制度。根据“27号令”的有关规定,在制度建设上继续完善、创新,对归档门类、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进行全面的梳理,积极探索学生类档案管理的新模式,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重要档案建档工作的指导监督,及时做好新校区基本建设档案的监管和接收进馆(室)工作。
4.进一步加强档案资源建设。围绕学校办学特色和工作重点,加大档案收集力度,拓展档案收集范围,加强人物档案、精品课程档案、口述档案、史料的收集、征集,认真做好鉴定工作,提升馆(室)藏档案的内涵,全面整合档案信息资源,促进高校档案信息资源总量增加、质量提高、结构优化。
5.不断提升档案工作服务水平。不断增加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库房条件,充分考虑公众公开阅览档案、举办专题展览、政府公开信息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和社会教育功能的需要,深化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主动开展档案信息的深度加工和专题编研工作,创新档案服务机制,更新档案服务手段,打造为社会提供快捷、便利服务的平台,充分发挥档案工作的公共服务功能。
6.扎实有效地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结合学校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并掌握先进技术手段,建立规范科学的档案工作现代化管理模式,积极开展电子文件归档管理工作,探索数字化档案信息的规范标准、安全保障和有效利用,加快文档一体化进程。
希望各高校继续深入学习领会“27号令”精神,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大胆推进档案工作创新,把握档案工作特点和规律,加快建立健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推动本市高校档案事业新的发展。2010至2011年间,市教委和市档案局还将对本市部分高校档案工作进行实地检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档案局
二○一○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