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市第二次农业普查有关难点问题调研的通知
各郊区(县)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第二次农业普查的通知》(沪府发[2005]23号)的要求,为检验本市第二次农业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取得组织实施普查的经验和办法,经研究决定在郊区各区(县)各选择一个乡镇,有重点地开展有关普查组织实施难点问题的调研工作。为确保这次调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调研目的
通过调研,检验本市第二次农业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有重点地预先掌握普查中可能碰到的难点问题,取得普查组织实施的经验和办法。
二、调研重点
1、如何查实镇、村的实有农业土地面积和利用结构。
2、如何确定农村住户调查的对象,如何针对农业承包户与经营户分离情况的有效组织普查等。
3、如何有效组织对外来经营农业户的普查。
4、探索在不同类型地区,如城乡结合部地区、正在城镇化地区和农村地区高效组织实施农业普查的经验,为规范不同类型地区的普查提供科学依据。
三、调研时间安排
此调研工作自2006年1月上旬开始,1月下旬(春节前)完成。
四、调研要求
在此次调研工作结束后,各区(县)要抓紧做好调研成果的全面总结并上报,对普查方案设计及组织实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要有明确的结论,对有效解决普查中的难点问题要提出具体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农业普查方案提供依据。
请各区(县)结合各自特点和实际,认真做好此次调研工作。
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