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介绍本市最近制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中介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主要内容
在2月25日举行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市工商局副局长陈学军介绍了本市最近制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中介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主要内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对上海工作的要求,加快推进“四个中心”建设,加快形成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去年以来,根据市政府的要求,由市工商局牵头,会同25个委办局和19个行业协会,对本市中介服务业的发展情况进行了广泛调研。经市政府同意,于2010年2月8日正式制定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中介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一、进一步促进本市中介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中介服务业是服务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发展中介服务业的重要意义在于:一是有利于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促进三、二、一产业融合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优化;二是有利于增加交易机会、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三是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政府管理创新;四是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集聚高端人才,加快人才高地建设;五是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发挥上海城市的综合功能和比较优势,更好地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并进一步提升城市国际竞争力。
要促进本市中介服务业发展,必须打破行业垄断,优化资源配置,创新体制机制,改善发展环境,以培育中介服务机构社会公信力为核心,将坚持市场化取向与加强政策引导和依法监管结合起来,将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与维护公平竞争结合起来,将鼓励中介服务业全面发展与做大做强重点领域结合起来,将转变政府职能与拓展中介服务业发展空间结合起来,促进本市中介服务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本市中介服务业起步较早、发展较快,现有***个门类,从业人员近50万,具有较好的基础,是服务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重要产业。但与国内部分大城市相比,本市中介服务业在企业活力、体制创新和政策环境等方面尚有一定的差距;与国际现代化大都市相比,在规模总量、服务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差距明显。为此,《若干意见》提出,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和培育一批知名度高、公信力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中介服务品牌机构,逐步形成充满活力、公平竞争、运作规范、辐射力强的中介服务市场体系,基本确立与上海“四个中心”建设进程相适应的中介服务业发展格局。到2015年,本市中介服务业门类拓展到70个以上,从业人员增加到65万人以上,重点领域相关行业的增加值或营业收入保持每年20%左右的增长速度,中介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水平在全国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国际竞争力不断提高。
在政策导向上,《若干意见》既强调优化发展环境、完善财税政策、改进政府服务,也强调加强市场监管、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培育中介服务机构的社会公信力,两者相辅相成,从而引导、规范和促进中介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相关政策措施更加注重坚持市场化的取向,更加注重政府职能转变,更加注重发挥各类市场主体和行业协会的作用,更加注重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非公有制中介机构加快发展。
二、主要政策内容
(一)明确10个重点推进领域
按照与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相关程度,并参照国际化大都市中介服务业主要门类,《若干意见》确定了咨询服务、信用服务、融资担保、会计税务服务、法律和仲裁服务、贸易和运输相关服务、会展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广告服务等10个领域作为重点推进领域。每个领域都有具体的发展目标和任务,并明确了牵头部门。
(二)改善和优化市场发展环境
《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放宽中介服务业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各类资本进入法律、法规和规章未禁止进入的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新办中介服务机构申请登记注册时,在名称核准、集团设立、投资人资格、经营范围、营业场所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适当放宽条件。
《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中介服务机构收费政策,除国家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凡是具备市场充分竞争条件的中介服务业,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同时,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机构收费行为,做到明码标价、公开透明、价质相符。
《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健全诚信管理体系,加快个人和企业信用联合征信系统建设,建立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优胜劣汰竞争机制。倡导各类市场主体在开展经营业务时查询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信用报告。各种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记录作为行业评优表彰、著名商标评定、政府采购,以及政府实行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
《若干意见》还提出,逐步调整本市中介服务业的行业管理模式、加快各类中介服务专业人才培养、改善中介服务机构商务环境等政策措施。
(三)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
《若干意见》提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有关专项资金的作用,支持其向中介服务业适当倾斜。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明确政府购买服务范围,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程序,增强政府购买服务透明度,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拓展中介服务业的市场空间。
《若干意见》提出,实施税费优惠政策,部分行业可以按规定扣除相关费用后,计征营业税。市财税部门将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具体制定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布。
(四)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
《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加快事业单位改革进程,积极稳妥推进政府部门与其下属从事中介服务的单位或社团组织在机构、人员、财务、资产等四方面彻底分开。坚决纠正和制止政府部门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从事垄断经营,强化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中介服务机构独立、客观、公正执业。
《若干意见》提出,积极引导和促进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功能作用。按照自主办会、依法管理的原则,推动行业协会深化改革,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指导、服务、协调、代表、自律等功能,特别是在加强行业自律,形成服务规范,促进公平竞争等方面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和运作机制,增强其自主办会能力,提高其在行业内外的公信力。支持尚未成立行业协会的中介服务行业依法组建行业协会。
《若干意见》提出,加强中介服务业的法制建设,依法加强监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实际需要,研究制定、修改完善本市有关促进和规范中介服务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引导、促进和保障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诚信经营、规范服务、公平竞争。依法加强对中介服务业的分类监管,重点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房地产经纪、劳务中介等行业的监管,规范其经营和执业行为。要综合采取信用记录、警示告诫、公开曝光、经济处罚、行业禁入等措施,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若干意见》还提出,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中介服务业行业统计等措施。
《若干意见》发布后,本市有关部门将按照《若干意见》确定的任务和法定职责,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切实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