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对工业园区基本情况进行统计
关于对工业园区基本情况进行统计的通知
沪安监管监二〔2008〕90号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充分掌握全市工业园区情况,建立完善的工业园区信息库,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监管的措施,促进工业园区安全健康发展,现就工业园区统计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各区、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工业园区。
二、统计内容
工业园区名称、批准机关、级别、占地面积、企业户数、主要工业类型、地址等(详见附表)。
三、统计要求
统计数据截止日期:2008年3月31日。
统计报表报送时间:2008年5月23日前。
统计报表报送方式:请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局按要求认真填写后,寄市局监管二处,并将报表电子版发送至监管二处电子信箱。
为动态反映各区县工业园区状况,工业园区情况每半年统计一次。统计时间另行通知。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