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开展服务民生构建和谐――档案普法宣传故事演讲会活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服务民生、构建和谐――档案普法宣传故事演讲会”活动的通知
沪教委办〔2008〕39号
各高等学校、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员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充分展示教育系统档案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业绩,我委决定组织高校、委直属单位参加由上海市档案局举行的“服务民生、构建和谐――档案普法宣传故事演讲会”活动(详见***)。请各高校、委直属单位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将其作为贯彻落实档案“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根据市档案局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选拔工作,并于2008年7月11日前选送1-3篇优秀故事文字稿和相关演讲录像,连同填写好的《选送表》(见***),报上海市教委办公室。我委将在组织专家评选的基础上,选送1-3名选手参加上海市档案局组织的决赛预选。
***:上海市档案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服务民生、构建和谐――档案普法宣传故事演讲会”活动的通知(沪档办〔2008〕19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八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