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2014年12月17日
2014年第38号(总第1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市审计局对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电子信息学院)201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电子信息学院为市一级预算单位。市财政局批复电子信息学院2013年公共财政支出预算8319.10万元。另外,教育收费支出预算7022.40万元,动用单位历年结余预算231.80万元。2013年,电子信息学院实际收到财政拨款9077.83万元,学费及住宿费收入6923.4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电子信息学院2013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电子信息学院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内部管理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13年,电子信息学院部分采购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金额共计1174.82万元。其中:工程电缆、租车服务等4个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标,采购金额共计966.78万元;工程监理等7项服务,未按规定履行邀请招标、询价等采购程序,采购金额共计208.04万元。
(二)2013年,电子信息学院水电费、教材费等事业支出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共计43.38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部分采购事项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问题,要求电子信息学院进一步加强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和限额标准,规范采购行为;对部分事业支出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要求电子信息学院按会计制度的要求作相应处理,规范财务核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电子信息学院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存在问题,采取措施落实整改。对部分采购事项未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问题,电子信息学院修订了学校《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控制流程,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采购程序和限额标准执行;对部分事业支出核算不规范的问题,电子信息学院在审计期间已作相应账务调整。
上海市审计局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