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出口加工区物流联网监管平台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2014年12月18日
2014年第72号(总第18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13年9月至10月,市审计局对上海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投公司)负责建设的上海市出口加工区物流联网监管平台项目(以下简称物流联网监管平台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03年12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准物流联网监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项目概算总投资8201万元,并明确市级建设财力承担3750万元,出口加工区和区内企业自筹4451万元。
该项目于2004年1月开工建设,2005年6月完成应用系统单项验收,开始试运行。
根据信投公司上报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3年7月31日,该项目完成投资8007.10万元,其中完成市级建设财力投资3556.11万元(设备投资1343.73万元,待摊投资68.54万元,其他投资2143.84万元)。自筹资金4451万元投资建设部分因缺少竣工决算相关材料,不具备审计条件,本次审计仅对市级建设财力投资部分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该项目市级建设财力部分实际完成投资额为3191.97万元(包含自筹部分项目的系统集成费,不含待报批概算外投资2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1365.87万元,待摊投资-30.80万元,其他投资1856.9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市级建设财力投资部分,信投公司的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上报的相关竣工决算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投资情况。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项目投资成本共计191.41万元、少计成本共计27.27万元。主要是:多计设备及软件投资72.90万元、多计监理费100.41万元、多计系统软件投资18.1万元;少计专线费26.20万元和漏缴印花税1.07万元。
(二)在批准概算外,应用系统增加开发了中期核查等3个功能,合同金额200万元。
(三)该项目4个单项合同未按规定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合同金额共计20***.41万元。1个总价为655.6万元的设备采购合同,约定预留的质保金是合同总价的2%,低于5%的规定比例。
此外,该项目市级建设财力投资部分还存在未按规定实施监理和部分招投标材料缺失等问题;自筹资金建设部分存在部分原始资料和凭证缺失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多计和少计投资的问题,要求信投公司调整项目成本,并作相应账务调整;对概算外投资的问题,要求信投公司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待批准后方可列入项目成本;对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未按规定实施监理的问题,要求信投公司在今后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部分项目建设资料缺失、未按规定预留质保金的问题,要求信投公司在今后的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保管好项目资料,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信投公司已逐项分析原因,形成整改方案,积极落实整改。对多计和少计投资的问题,信投公司已调整了项目成本,并作相应调账处理;对概算外投资的问题,信投公司已报有关审批部门审批;对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未按规定实施监理、部分项目建设资料缺失、未按规定预留质保金的问题,信投公司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按规定实施监理,认真做好项目资料的归集整理,严把合同审核关、按规定预留质保金。
上海市审计局
201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