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教育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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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各高校,各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9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做好教育系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教党〔2006〕8号)和《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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