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告8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等广告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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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关于发布2008年8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公告
为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制度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5]122号)、《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5]211号),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现将2008年7月期间我局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中发现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情况予以公告。
***3:2008年8月份予以公告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汇总表。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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