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1年03月03日
2011-02-23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局政府网站(www.shgtj.gov.cn)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63193188转办公室1406室。
一、概述
2010年是规划和国土资源合并的第二年,根据《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本局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的建设。建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各职能业务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专门配备了2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和1个电子查阅室,方便公众查询。按照市政府《若干意见》和《年度工作要点》的精神要求,加强了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修订了本单位的公开规定和实施办法;梳理了工作流程,规范了相关申请的答复格式,明确了信息属性的认定责任和审核机制。以服务公众为导向,进一步深化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加大了包括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出让和部门预算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以服务世博为抓手,积极拓展信息公开的服务渠道,增设了包括电子阅览室、城建档案馆等信息公开查询服务场所;通过网站、电台和电视等媒体开展丰富多彩的访谈、宣传和咨询服务活动。对工作中碰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认真总结,切实为申请人提供便捷、准确、规范、高效的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到2010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47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0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44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3条,规划计划类信息78条,业务类信息21381条,占95.2%;其他类信息967条,占4.31%。
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机构职能、办事指南、政策法规、经批准的各类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经批准的各类规划、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行政许可结果列表、土地征地、出让公告等。
本年度主动公开工作重点:对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信息的公开深度进行了深化并予以明确;加大了包括土地征用、土地出让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土地类信息的公开力度;制定和完善了各类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工程的批前公开公示制度;在公开发布同时做好相关保密审查、声明和解释工作;各类许可证、批文等有法律效力的信息尽量以原始文件的扫描形式公开;发布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35件,其中受理市政府转办件53件。在我局受理的382件中,当面申请227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1件,网上申请84件,信函申请7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45%是涉及规划审批类信息,包括各种规划审批和各类规划许可审批;约40%是涉及土地审批类信息,包括各类用地规划和征用地批文等信息;其余是涉及政策法规、机构设置等的信息。
在38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366件,其余16件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366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52件,占总数的41.53%,主要涉及各类规划审批和行政许可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2件,其他情况212件。其中,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1件,占总数的0.27%;信息不存在45件,占总数的12.3%;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 141件,占总数的38.52%;申请内容不明确 23件,占总数的6.29%;重复申请 4件,占总数的1.09%;不予公开21件,占总数的5.74%;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件,占总数的0.55%。
对照去年数据,今年信息内容不明确的申请占比明显上升,主要有二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申请人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方式申请明显增多,在内容描述上不如当面申请表述清晰;二是申请的信息所涉及的内容更加深广,这给公开查找工作增加了一定的难度;针对上述现象,我局及时做出调整跟进,不仅要求在第一时间认真受理,而且在处理的过程中,一旦发现不明确的指向要及时主动与申请人联系,详细了解其实际需求,以便准确、高效的提供服务。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有30件,其主要是涉及《条例》和《规定》规定的依据现行相关专门法律法规程序来处理的案件,如国有土地出让权合同、房地产登记资料查阅等;没有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1件,事由与上述原因基本相同,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1件,主要是由于在答复对象上的疏忽造成的。针对上述现象我局已做出整改措施,增设了答复案件的复核审查环节。
对照去年数据,今年的复议诉讼案件有所下降,但离我们的工作目标还有距离,今后仍要在工作中积极主动的去化解争议,耐心细致地做好案前案后的解释工作。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约3425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121次,咨询电话接听915次,当面咨询接待703次,网上咨询1686次。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近2138506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最新公开信息、网上公告、网上公示、结果公示等。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作为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三公部门,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和深度上有待加大。二是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上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三是为社会提供政府信息的方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优化和拓展。
改进措施:一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培训力度和范围,增强全局上下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二是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强化责任监督机制。三是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七、说明、附表、附图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2440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22440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3 |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382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435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227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1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84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70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366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152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2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1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45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141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23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4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21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4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2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15 |
9.其他 |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3425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1686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703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915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2138506 |
附表四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3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11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1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1018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
2.邮寄费 | 元 | |
3.复制费 | 元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4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