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2005年04月01日
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5〕509号),决定在2005-2007年期间,实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通知详细内容请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化专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截止日期为每年5月15日,2005年我委受理转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过期不再受理。
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各专项支持重点,认真编写国家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详见***),将申请报告和有关***、项目简介等一式四份,并附电子版,通过主管部门报送我委。
特此通知。
联系人:上海市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处朱晨辉
联系电话:23112967
***: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公告(摘自国家发改委网站)
市发展改革委
200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