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1年04月20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http://wgj.sh.gov.cn/)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21-***303342。
一、概述
近年来,上海大力推进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事关上海文化文物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政府信息也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深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是本局的重要任务。2010年,根据《2010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本局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制度规范、监督考核等方面入手,积极构建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体系,主动扩大公开范围,积极拓展公开渠道,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要求,本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将涉及文化文物广播影视的计划规划、政策法规、行政许可、惠民工程、人才招聘等作为重要内容,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0年底,本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近5000条(包括各类文件、通知、公告以及行政许可结果等),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09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36%。
(一)主动公开内容
按照《条例》的要求,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局均及时向社会公布,主要有以下内容:
1、本局及所属单位内部机构设置、机构职能、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其变动情况等机构人事信息;
2、有关文化文物广播影视的计划规划以及政策法规类信息;
3、行政许可类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办理结果等办事类信息;
4、有关文化文物广播影视的统计数据类信息;
5、本局机关履行职能相关的其他公共服务类信息。
(二)主动公开渠道
网站是本局对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2010年,本局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页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板块内容进行了充实,并通过开发专门的应用模块,进一步完善了在线申请功能,增强了本局网站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的能力。
咨询服务是本局向公众提供信息的重要途径。201年,本局通过整合网上在线咨询、局长信箱等咨询渠道,进一步优化了咨询受理流程,为公众提供及时的个性化信息服务。
本局还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和公共查阅点的建设,方便公众提交公开申请、查阅信息;并依托上海档案信息网、上海市档案馆外滩新馆和上海市图书馆向公众提供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服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局201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其中,当面申请5件,信函申请28件。
从申请信息内容来看,涉及政策法规类文件的申请有9件,涉及机构职能设置的有10件,涉及业务类信息的申请有9件,涉及财政预算信息的申请有2件,涉及其他类信息的申请有3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0年实际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件,答复率为100%。
(三)依申请公开收费及费用减免情况
本局依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按照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收取相关费用,但对于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者确有其他经济困难情形的,免除相关费用。
四、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局主动加强与市民的互动交流,通过开设的局长信箱、网上咨询、监督投诉等平台,共接受市民咨询448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44次,当面咨询接待8次,网上咨询396次。本局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031661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政府公告、政府公示、机构职能、文化设施查询。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0年,本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与广大市民的需求还存在差距等问题。对此,2011年,我们将按照《规定》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好。
一是加大力度推进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使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和操作流程更加明晰完善,同时,要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力度,使全局干部职工更加牢固地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大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尽力满足市民获取信息的需求。包括要加强门户网站新闻更新速度、加强政策解读力度、创新便民服务模式等。三是加大力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质量,包括在局行政事务受理中心设立公共查阅点、为特殊人群设计特殊服务流程等,以优质服务塑造窗口良好形象。四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包括优化网上申请系统等,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他说明
所有附表的数据都仅反映2010年度的情况,数据统计范围仅包括市局机关。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