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关于高架道路支队审理办案科对外处理办公地址搬迁告示200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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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高架道路支队审理办案科对外处理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地点(新市南路521号),将于2004年12月27日搬迁至汶水东路252号。望前来处理事故、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自12月27日起一律到新址办理,并相互转告。
市公安局
200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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