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扶贫开发局巴州区三自主加强村级治理
村规民约“自主制定”。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积极引导群众主动参与讨论和制定涉及社会治安、村风民俗、邻里关系、设施管护、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村规民约,适时修订完善,明确“什么不可为”,规定“违反后怎么办”,解决法律管不了、陋习无据管的问题,形成依法立约、以约治村的良好格局。
行权履责“自主监督”。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及落实、村务财务公开、集体经济管理、村社干部履职等情况,按照收集意见、提出建议、督促落实、通报反馈的程序全程监督, 确保“微权力”运行规范、干部责任履行到位。
社区物业“自主管理”。针对全区新建聚居点多,社会组织形式发生深刻变化的实际,民主选举业主委员会,主要负责物业管理、新居配套建设等工作,做到大事有人管、小事有人做、环境有人治、难事有人帮、资产有人护、安全有人保。2018年成功创建省级“四好村”17个、市级“四好村”37个、区级“四好村”9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