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实施第三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资料真实性核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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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沪食药监械安〔2009〕25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暂行规定》(国食药监械[2008]409号)文规定,我局决定即日起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考核”中增加实施第三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资料真实性核查工作。现将《关于实施第三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资料深试行核查工作的申请须知》及其相关***在我局政务网站上发布,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关于实施第三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资料深试行核查工作的申请须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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