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委市政府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搬迁的告示2004年10月14日
为配合市政府综合楼改建工程,市委、市政府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将于10月22日临时搬迁至综合楼地下室,给群众来访带来不便,敬请来访群众谅解并予配合。为确保正常的接待秩序,特告示如下:
一、临时接待室空间有限,通风条件较差,来访人员集中,空气混浊,容易引起呼吸道传染等疾病,因此,希望来访人员在接待完毕后尽快离开,不要滞留在候访大厅。
二、在接待过程中,请来访人员不要大声喧哗,讲究个人及公共卫生,不要在接待场所随地吐痰、吸烟和乱丢废弃物,不要将不卫生物品带入接待室,确保接待室有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
三、由于临时接待室条件较差,为了来访群众的身体健康,在综合楼改建期间,建议来访人员可以采用书信(地址:人民大道200号,邮编:200003)、电话(号码:63281234)和发电子邮件至市长之窗等方式反映问题,我们将按《信访条例》规定认真处理。
中共上海市委信访办公室
上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
200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