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做好上海市新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人〔2009〕27号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各有关区县教育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了贯彻党的***和***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举措,进一步落实市教委于2006年制定并下发的《关于推进新郊区新农村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教委于2007年启动“上海市新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在3所大学、10个郊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项目工作小组的密切配合协作下,培训进展顺利,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了在已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这一培训项目,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上海市新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将继续以解决农村学校中级及以下职称教师的专业发展瓶颈问题为重点,促进教师聚焦课堂教学,把握新课程教材,改进教学方法,提升实践智慧,促进专业化发展。
一、加强培训课程资源建设,确保培训课程贴近农村教师需求
1.完成培训课程资源建设。华师大、上师大、上外3所高校6月30日前完成294门学科课程资源建设,年底前基本完成网络课程建设。
2.开展培训课程审查工作。市教委教研室组建一支由二期课改教材编写人员、教研员等人员组成的审查队伍,对所有培训课程进行审查和指导。
3.编制《上海市新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培训课程资源指南》。每一门课程编写相应的课程资源指南,包括主题、内容简介、拟解决问题等内容,便于教师参加培训时选修课程,并为进修院校组班培训提供课程信息。
4.建立课程完善与信息反馈制度。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在培训实践中,要对课程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通过推荐优秀课程促进课程建设的完善;同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华师大、上师大、上外3所大学和市新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工作小组。
二、加强学科培训者培训工作,提高培训者自身素质
1.启动第二轮培训者培训。华师大和上师大在4月至6月进行相关学科的培训者培训,各区县选派本院校教研员、培训部教师,区内兼职教研员、骨干教师参加培训者培训,大学科(包括语文、数学、政治、信息技术、体育)每门学科应有4位教师参加培训,小学科(包括科学、自然、生命科学、地理、音乐、美术)每门学科参加培训人数不少于2人。
2.提高培训者自身素质。各区县要重视培训者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者自身素质。培训者在培训期间要认真学习、积极思考、主动交流,酝酿本区县的实施方案,协商区县合作培训方法,制订本区县学科培训计划。
三、加强组织实施管理,确保区县重点对象的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1.实施重点对象面授培训。各区县在培训者培训基本完成后,实施重点对象的面授培训。培训以“正确把握教材,掌握基本教学方法”为目标,以“备课,上课”为重点。重点对象培训时应按以下五方面要求开展:
⑴根据教师专业发展的不同层次组班培训,班额控制在40人左右;
⑵确定培训课程前开展调查研究,听取受训者意见,根据教师专业发展要求选择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切合学员实际,培训课时不少于40学时;
⑶培训包括听课、讨论、作业、交流、考查、实践等环节,结合工作实际帮助学员指导备课、聚集课堂教学;
⑷继续采取区县分片合作的方式,各区县根据培训对象,依照市级课程,进行二次开发并分工合作、集体备课。同时,华师大、上师大、上外3所大学要做好指导工作;
⑸第二批课程的面授培训将采用市级专家和区县教研员共同合作培训的方法。
2.加强重点对象培训的管理。各区县开展重点对象培训时,每个班级都应做好办班计划、出勤纪录、培训考核和办班小结四方面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报市新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培训项目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大力推进远程学习,创建新农村教师培训特色
1.建立远程课程助学者队伍。建立上海市新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平台,培训远程课程助学者,建立一支教师远程学习的助学者队伍。
2.积极探索远程培训实施、管理机制。全面开展农村教师远程培训,计划完成5000名教师网上培训。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加强领导,切实做好远程培训工作,各区县教师进修院校积极探索研究队伍组建、培训实施、管理保障等内容。
3.规范纳入民办教育管理的农民工子女学校教师培训。2008年纳入民办教育管理的66所农民工子女小学的教师接受市里统一组织的通识培训后,各区县将其纳入新农村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范围和计划中。
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建议或意见,请及时与市教委人事处联系。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