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等关于印发规范旅馆行业经营消除安全隐患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各区(县)旅游局、各工商分局,各区(县)卫生局、房地局、环保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市公安局、旅游局、工商局、卫生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环保局、规划和国土局制定了《“规范旅馆行业经营,消除安全隐患”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工作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与市公安局治安总队联系。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旅游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规范旅馆行业经营,消除安全隐患”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09年,市委、市政府将“规范旅馆行业经营,消除安全隐患”列为年度上海平安建设实事项目之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为有效推进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消除旅馆业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不断规范旅馆行业经营秩序,努力维护行业管理秩序,为世博会创造良好的旅游住宿环境,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规范旅馆行业经营,消除安全隐患”工作,切实加强本市旅馆行业治安、消防、旅游、卫生、环境保护等安全监督和管理,依法查处违法经营活动,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规范行业经营秩序,确保旅馆业单位健康、有序发展。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
(一)公安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制订工作方案、组织检查整治行动、汇总分析工作情况并及时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调。负责排摸旅馆业单位存在的影响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的治安管理和消防安全隐患;查处旅馆业单位内的“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会同工商部门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二)旅游部门:加强调研,保障行业规范发展,加强行业监管,促进行业自律,配合公安、工商部门排摸存在影响旅客生命、财产安全隐患的旅馆业单位。
(三)工商部门:配合公安、旅游部门排摸存在影响旅客生命、财产安全隐患的旅馆业单位。配合公安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
(四)卫生部门: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监督检查,配合工商、公安等部门查处旅馆业单位存在的影响旅客生命安全的经营活动。
(五)房屋管理部门、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工商、公安等部门,查处无证无照从事旅馆业经营活动中涉及利用违法建筑和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行为。
(六)环保部门:依法查处旅馆业单位经营活动中违反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的行为。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和组织部署(4月前)。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对存在影响旅客生命、财产安全问题的旅馆业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并深入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实地调查了解旅馆业的具体情况,明确相关责任部门的职责和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制订工作计划,并完成工作部署,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二)开展培训和专项整治(第二季度)。公安、旅游、卫生等部门加强对旅馆业单位的从业人员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和卫生知识的教育培训,重点(要害)部位的员工必须持相关证件上岗;由公安部门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整治行动,依法查处违法经营活动,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三)强化整改和巩固成果(第三季度)。各成员单位加强情况信息交流,在前期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由公安部门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存在安全防范隐患和漏洞整改不到位的旅馆业单位进行***督办;同时,对世博会指定住宿宾馆、饭店的治安、消防、卫生等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进一步巩固实事项目工作成效。
(四)建立长效和总结评估(第四季度)。各成员单位对全市各区、各条线开展工作情况及实际效果进行评估、验收,分析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做法,规范旅馆经营秩序,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宣传发动。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一名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定期参加部门间联席会议,根据整体工作方案和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各项措施。同时,结合迎世博600天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经营者,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相关单位要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强工作中的沟通、协调,相互支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形成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地区联动的综合治理局面和强大的整治合力。
(三)加强监督,着眼长效。各相关单位要注重工作实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旅馆业单位要列为整改重点,逐一指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维护旅馆业良好的经营秩序。
(四)汇总情况,及时报送。各相关单位要不断总结阶段性工作,切实加强情况信息交流和上报,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报送当季工作情况,年底前报送工作总结。
上海市公安局
上海市旅游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