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量技监局关于转发关于认证咨询师转换及认证咨询机构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的通知2004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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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各有关认证咨询机构:
为解决第一批认证咨询师转换后遗留的问题,进一步做好认证咨询机构的审批工作,国家认监委决定开展第二批认证咨询师的转换注册工作,时间从2004年7月10日起至2004年9月30日止。现将国家认监委《关于认证咨询师转换及认证咨询机构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转发你机构,请根据相关要求,抓紧做好认证咨询师的转换工作。
***:《关于认证咨询师转换及认证咨询机构审批有关要求的通知》
市质量技监局
二OO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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