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开展2012年度家庭医生骨干健康管理初级技能培训项目2012年08月17日
各区县卫生局:
为配合家庭医生制度试点推进,使家庭医生掌握健康管理的基本技能,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现决定在全市开展家庭医生骨干健康管理初级技能培训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完善家庭医生实施健康管理服务的工作机制,通过在每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家庭医生骨干,逐步带动家庭医生队伍整体健康管理服务能力与水平的提高,为家庭医生制度构建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满足社区居民的基本卫生服务需求。
二、培训对象
2012年首批培训对象为每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骨干1人,具体条件如下:
1、注册全科医师;
2、在家庭医生制度试点中担任家庭医生或准备担任家庭医生;
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人员,具有较强业务素养与沟通能力,并参加过市卫生局组织的历次家庭医生临床技能、高血压健康管理技能等培训。
三、培训时间
2012年9月-11月:培训授课,每周一次;
2012年12月:培训考核。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包括:基本理论与初级卫生保健、社区卫生诊断、健康风险评估、营养健康、心理健康、慢病干预与管理、急救技术、健康教育与传播、健康管理法律、医疗保健与守门人制度等10个专题,共计36学时(8天)。
五、培训方式
(一)培训分为三个平行班,每班80人左右。
(二)根据不同专题,邀请本市相关领域专家组成授课组,编写培训教材,并对授课内容与课件在培训前进行集中演练与完善。
(三)培训以集中面授为主,以PBL的开放式教学模式,帮助学员主动参与教学,共同进行案例讨论、分析、强化重点内容。
(四)在掌握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建立持久的学-教互动通道。
六、培训考核
在培训授课结束后,培训对象集中参加全市统一考核,考试合格者将取得上海市家庭医生骨干健康管理初级技能培训合格证书与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
七、组织管理
(一)本次培训由上海市卫生局委托上海泰福健康管理专修学院负责实施,包括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师资队伍、编写教材、组织教学管理和考核总结等。
(二)各区县卫生局要将此项培训作为推进家庭医生制度试点的重要配套措施,予以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联系负责,积极组织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骨干参与培训,并配合做好相关的教学组织工作,确保参与培训人员按时参加每次授课与培训考核,保证培训质量。
(三)本次培训将采取分片集中授课的方式,以长宁、闵行与浦东作为集中授课点,请上述三个区卫生局协助提供相应的场地和设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八、其他事项
(一)请各区县卫生局确定此项培训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系人(***1),并组织填写参加培训人员名单(***2),于2012年8月22日(周三)前将电子版上报至市卫生局基层卫生处。
(二)本通知***电子版可在市卫生局网站(www.smhb.gov.cn)首页--管理业务--基层卫生--工作动态中。
(三)本次培训具体授课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天晔朱丽娟电话:2212***********9
邮箱:fjc20042000@yahoo.com.cn。
***:1.区县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
2.区县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
***1:
2012年本市家庭医生骨干健康管理初级技能培训
______区县卫生局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传真 | 手机 | 邮箱 | |
负责人 | ||||||
联系人 |
***2:
____区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单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学历 | 职称 | 医师注册类别 | 是否担任家庭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