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剂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2004年05月10日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沪食药监〔2004〕325号
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卫生局:
为了加强本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规范本市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储存、调剂、自制制剂中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剂管理规范》(试行)。
现将《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剂管理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并请在实施过程中加强监察,使本市医疗机构药剂管理更趋完善。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卫生局
二00四年四月三十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4 08:19:5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