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2015年12月29日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6月27日发表  


沪规土资综规〔2015〕852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浦东新区、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金山区、松江区、青浦区、奉贤区、崇明县规土局、财政局,市土地整理中心,市土地储备中心:

  为加强本市土地整治工作,规范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5年11月30日

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依据)

  为加强本市土地整治工作,规范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市级土地整治项目是指使用市财政专项资金,对宜农未利用土地、废弃地等进行开垦,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土地整治项目,包括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滩涂成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等。

  本办法所称的市财政专项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部分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应按照本规定做好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预算、实施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四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负责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的立项、规划设计及预算审批,实施监督检查以及竣工验收等行政管理工作。

  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市级土地整治资金的统筹安排、拨付使用和监督检查等行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配合实施部门)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所属市级土地整理机构,具体承担土地整治项目管理中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区县规划和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规土局)配合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土地整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区县规土局应提请区县政府成立土地整治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

  上海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市土地储备中心)配合实施滩涂成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项目申报立项

  第六条(立项的原则和条件)

  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立项遵循土地相对集中连片、突出综合整治示范效应的原则,项目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要求;

  (二)项目区建设规模原则上不低于300亩;

  (三)项目区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

  (四)滩涂成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新增耕地率一般应当达到70%,其他项目的新增耕地率一般应当达到3%以上;

  (五)项目区建设条件应符合《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DG/TJ08-2079-2010)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项目选址)

  市级土地整治项目主要选址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滩涂土地开发重点区域、生态走廊和生态间隔带等区域。

  整村推进及实施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的项目,可优先予以安排,财政资金予以重点扶持。

  第八条(编制年度计划)

  区县规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向市级土地整理机构申报纳入下一年度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计划的项目。市级土地整理机构经汇总后报市规划国土资源局。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根据市财政专项资金情况以及各区县土地整治工作成效等对区县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制定本市下一年度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计划。

  第九条(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

  列入年度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计划的项目,市级土地整理机构会同区县规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采取招标等公开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后,报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申请立项。

  第十条(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

  评审通过的,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同意项目立项并抄报市财政局;未通过的,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重新上报。

  第三章规划设计和预算

  第十一条(编制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

  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后,市级土地整理机构会同区县规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采取招标等公开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根据有关技术规范编制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

  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应满足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和指导施工的需要。

  第十二条(规划设计方案公告)

  区县规土局应将规划设计方案在项目区公告,征求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村民的意见。公告期不少于15天。

  第十三条(规划设计和预算的审核)

  区县规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及编制单位根据征求意见进一步优化规划设计和预算。

  市级土地整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并报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审批。

  第十四条(规划设计和预算的评审)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组织市农业、水务(海洋)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对项目规划设计进行评审;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预算进行财政投资评审。

  评审通过的,由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和市财政局共同下达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批复;未通过的,应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重新上报。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五条(项目实施的制度安排)

  项目实施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推行招投标、公告和工程监理等制度,采取合同管理方式。

  第十六条(制定实施方案)

  区县规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应当根据批复的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项目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目标和主要技术指标,组织实施机构,工程监理和招投标组织形式,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计划,财务、权属、档案等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市级土地整理机构应当会同区县规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按规定通过招标等公开方式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并分别签订合同。

  第十八条(接受监督)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在项目实施地点设立标志牌,将项目名称、项目批准单位、承担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规模、主要工程建设任务、建设工期等内容进行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区范围涉及集体土地的,区县规土局应当会同项目所在地的乡镇政府组织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代表参与项目实施的监督工作。

  第十九条(监督指导)

  市级土地整理机构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指导,检查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资金使用等情况,并定期向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提交项目进展情况评估报告。

  第二十条(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变更)

  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调整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

  项目规划设计变更,由区县规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申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审批;项目预算变更(包含物价因素造成预算调整),由区县规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提出申请,经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局批准。

  第五章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先行验收和审核)

  项目施工完成后,区县规土局应进行项目先行验收,并对项目新增耕地面积、建设规模、工程数量和质量、工程决算等负责。市级土地整理机构对项目先行验收情况进行检查复核,确认合格的,报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申请竣工验收。

  滩涂成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由市土地储备中心先行验收通过后报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申请竣工验收。

  第二十二条(竣工验收)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农业、水务(海洋)等部门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市级土地整治项目经验收合格的,由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确认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验收不合格的,由市规划国土资源局责令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条(落实耕种和管护)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当按照土地权属,及时移交有关设施,明确管护责任,落实耕种。

  滩涂成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后,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落实耕种和管护责任。

  第二十四条(档案管理)

  市级土地整理机构应当会同区县规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收集整理从项目申报到竣工验收通过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建立项目档案,立卷归档。

  第六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编制年度土地整治资金支出预算)

  市级土地整理机构应当根据土地整治项目立项情况编制土地整治年度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报市规划国土资源局。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根据《上海市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年度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编制年度土地整治资金支出预算,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按规定程序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第二十六条(市级土地整治项目资金)

  市级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分为整治施工费用、搬迁补偿费用和其他费用。

  整治施工费用是指对项目区实施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及其配套工程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工程施工费和设备购置费,其中设备购置费是指项目规划设计中确定配套设备的购置支出。

  搬迁补偿费用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相关标准对项目区内房屋搬迁、林木及青苗损毁等的补偿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项目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前期工作费(可研编制、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等费用)、项目监理费用、竣工验收费、业主管理费和不可预见费。

  第二十七条(项目资金拨付)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根据经批准的年度土地整治资金支出预算,向市财政局申请拨付市级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市财政局根据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除按规定要通过政府采购的整治施工费用外,将搬迁补偿费用和其他费用拨付至市级土地整理机构。

  第二十八条(有关费用的具体拨付)

  整治施工费用由市财政局依据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规定和以下要求按进度拨付:施工单位依据项目资金预算、建设合同以及监理报告等提出申请,经项目所在镇政府、区县规土局初审,市级土地整理机构复核后上报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审定后函商市财政局拨付资金。

  搬迁补偿费用和其他费用由区县规土局、市土地储备中心、提供服务单位按规定向市级土地整理机构请款,经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拨付。

  原则上在项目竣工验收前预留15%的工程款;项目竣工验收后,预留5%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量保证期满后拨付,工程质量保证期按照合同由双方约定。

  第二十九条(成本核算)

  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应当对资金实行成本核算,项目成本构成和标准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财综〔2011〕128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资金专户专帐管理)

  市级土地整理机构、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区县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开设土地整治项目资金专户(专帐),实行专户(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不得将资金拆借、滞留及挪作他用。

  每个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应当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第三十一条(财务(投资)监理制度)

  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实行财务(投资)监理制度。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按有关规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财务(投资)监理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结果抄送市财政局。

  第三十二条(项目资金清算)

  项目因不可抗逆的原因而终止,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和市财政局组织对项目进行清算,清算后剩余的资金按原拨款渠道上缴。

  年终未完工项目的资金结余,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第三十三条(资金使用监管)

  市财政局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对项目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问效。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分配)

  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形成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可按如下原则分配:滩涂成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形成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由市统筹安排使用,其他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形成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原则上可由区县统筹安排使用。

  第三十五条(参照执行)

  区县财政专项资金投资的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六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土地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规土资综〔2012〕459号)同时废止。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4 08:18:02重新编辑
横岗镇旱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樟背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排榜工业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四联排榜嘉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镇金龙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镇金塘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镇莲塘尾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街道办荷坳金源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岗镇埔厦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黄阁坑大围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大康村龙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荷坳村金源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西坑西湖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排榜村三嘉联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大康大万村奔康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保安村同富裕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简龙经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保安大福果场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街道西坑一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窝肚村窝肚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新塘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横岗镇深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富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大望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辅城坳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三八八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杉坑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新木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平湖嘉湖工业区劳务派遣公司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古鉴村委会昌宏路8号B座首层1415号铺出租项目预中标公示
  2. 容桂街道民安泰兴街二巷4号物业招租公告
  3. 旧合安桥廊亭改造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4. 杏坛新闻(2021年04月28日)
  5. 均安南浦幼儿园加建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6. 关于2019年5月28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7. 二〇一四年乐从社区居民医疗保险续保工作
  8. 2022年落润镇巩固拓展脱贫成果项目振武村道路硬化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竞争性谈判公告
  9. 2016年8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告
  10. 广东省信访局召开2021年度工作总结大会
  11. 金口河区沙湾区—金口河区两地对口帮扶座谈会召开
  12. 乐从总商会组织会员前往恩平考察学习
  13. 均安镇南沙堤围第二期路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4. 容桂伦桂路以东穗香拆迁安置区填砂工程(首期)评标结果公示
  15. 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公示
  16. 乐从镇第五届职工运动会圆满落幕
  17. 威远县新店镇民富村柑橘苗木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18. 容桂街道海尾汇进路8号招租公告
  19.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5-13 23:36:37
  20. 大良蓝田路27号之一房屋出租项目(二次)预中标公示
  21. 市中区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召开
  22. 筑牢合规理念深化合规管理——大佛旅投集团举办企业合规管理培训
  23. 2017年6月29日国家废气重点监控企业监控情况
  24. 佛山市顺德区第二人民医院新院搬迁计划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ZSWSD17FD1019)的成交公告
  25. 威远县2022年5月分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一卡通发放花名
  26. 东平社区积极开展人居环境黑点排查及专项整治行动
  27. 2016年滋粥常乐杯第二届容桂象棋快棋赛竞赛规程
  28. 容桂街道海尾文海中路30号首层之二招租公告
  29.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佛山市顺德渔村餐饮有限公司)
  30. 资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资中县陈家镇广福华庭规划平面图批前公示
  31. 均安镇计生办开展春风送温暖慰问活动
  32. 红岗黄岗一街下水道改造及道路修缮工程交易公告
  33. 陈村严抓不懈铁腕执法查封违法村级企业
  34. 顺德区财政局开展民法典专题宣讲培训
  35. (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委员会组织工作办公室)(陈村镇窗口和河长制工作人员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36.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7 14:54:16
  37. 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豪力木制品厂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公告
  38. 全力以赴保证高考平安顺利进行张彤在邻水县调研督导高考秩序和疫情防控工作
  39. 三位一体合作五老人员帮手
  40. 广东省排污许可证公示(龙江2019年5月29日)
  41. 张枫在广州调研时发表***部署全面推进创建双无活动
  42. 我局召开12320卫生热线工作会议
  43. 陈村智芯小镇—1617号地块市政道路配套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44. 观英滩镇坚持防控疫情不松懈筑牢人民群众平安防线
  45. 助力智慧城市新基建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协会设智慧杆专委会
  46. 杏坛新闻(2019年02月28日)
  47.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1020000414
  48. 康鹏四眼仔鸡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公告
  49. 上佳家园你我同在——上佳市社工站知晓度调查宣传活动
  50. 关于转发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境外广东名优商品展销中心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51. 沙湾区区委书记徐岳泉调研中高考备考工作
  52. 今日视点丨加快燃气隐患整改尽快清零我市已完成燃气安全隐患整治526
  53.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6 22:57:39
  54. 龙会镇念好三字经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55. 威远县生猪饲料价格周报表(第20周)
  56. 人大代表热议工业园区整治提升等热点问题
  57. 容桂街细滘社区资产管理办公室物业(细滘路40号商铺)竞投租赁公告
  58. 2013年度容桂街道交通信号灯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59. 容桂街道凤祥南路31号之二物业招租公告(二次)
  60. 资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资中县学宫街市政道路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示
  61. 伦教新闻2013年5月27日
  62.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7 11:46:34
  63. 乐从不落实复工复产三个一一律封停处理
  64. 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二人民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冯尧敬纪念医院)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智慧服务项目(二期)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65. 威远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6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北滘分局2016年9月27日—9月29日)
  67. 容桂街道立新南路四街2号招租公告
  68. 家门口的电影院公益电影播放预告(7月31日—8月6日)
  69. 容桂街道容边市场新商铺34号铺招租公告
  70. 关于豸浦新幼儿园配套工程(一)的招标公告
  71. 省民政厅到我区调研
  72. 街坊注意即日起伦教汽车客运站暂停运营
  73. 禁毒宣传数十张毒品藏于纸张中入境被查获谨防这种最强致幻剂
  74. 2019年3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受理公告
  75. 容桂街道志顾问座谈会举行
  76.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项目业主申请进驻佛山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通知
  77. 美的库卡碧桂园博智林机器人谷即将开工投产
  78. 乐从千场广场文化活动启动
  79. 沙边村开展五一节前敲门行动夜查行动检查
  80. 五沙社区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沙坑四大鱼塘填土工程招标修改通知
  81. 陈村镇召开09年度维稳综治信访工作总结大会
  82.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关于印发顺德区中小微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资金(2016年第一期)申报指南的通知
  83.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3-06-01 19:03:51
  84. 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佛山市顺德区第二人民医院佛山市顺德区冯尧敬纪念医院)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20192021年临床检验标本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检验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征求意见公告
  85. 新场镇丰田村12组2022年伐前公示(唐运鸿—张胜)
  86. 践行科学发展观促进住房保障工作
  87. 威远县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88.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教育局台式计算机(44030000009)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89.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07 14:54:16
  90. 乐从迅速响应召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91. 沙湾区徐岳泉深入部分学校宣讲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
  92. 市机关事务局召开干部见面会
  93. 佛山各镇广播电视站昨启用新标识
  94. 容桂振华社区逸华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95. 2017年9月29日薛卫存副局长到大自然家居(中国)有限公司开展企业档案室库建设业务指导工作
  96. 容桂街道龙涌口村沙滩路1号之一物业招租公告
  97. 区委区政府领导视察水利工程
  98. 容桂街道永宁路一巷7号承租权(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99. 家门口的电影院公益电影播放预告(20141231201514)
  100. 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关于顺基塑料力雄机电广美涂料顺德一中实验学校医务室生力塑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告(201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