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做好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2012年09月11日
沪教委高〔2012〕67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管理办法》(详见沪教委高〔2009〕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2009年启动实施的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建设周期,现我委决定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涵盖所有2009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共45门课程。具体名单参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09年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项目名单并下拨建设经费的通知》(沪教委高〔2009〕63号)。
二、验收办法
(一)验收方式
本次验收将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对照课程立项时的目标和规划,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具体验收工作委托各课程建设项目所在高校具体负责实施。验收工作应包括课程建设团队自评、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环节。
各校在验收结束后须将验收材料和验收结果报我委审核。我委将在审核材料的基础上,对部分课程进行实地抽查,并公布最终通过验收的课程名单,授予其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课程称号。
(二)考核目标
1.课程建设的理念先进、教改方案科学完整、改革措施有力,达到了立项时设定的课程建设目标。
2.课程在提升教学水平和国际化程度等方面具有示范作用。课程教学目的科学明确,课程大纲、计划和教案等文件齐全规范;课程选用优秀原版教材,教学内容先进,教参材料丰富;课程努力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与能力,提升学生的国际交往与竞争能力。
3.课程实际教学效果好。课程教学团队的建设富有成效,吸引外校(籍)专家参与教学,受到学生欢迎;课程的学生评教优秀,课程特色鲜明。
4.课程的经费使用合理。
三、提交材料和时间
请各校认真填写《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样式见***1)和《验收结果汇总表》(***2),并将上述两份材料的纸质版(一式1份)和电子版于9月30日前报送至我委高教处。上述表格可从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
***:1.上海高校示范性全英语教学课程建设验收报告书(样式)
2.验收结果汇总表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二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