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江上游引水系统改造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2015年12月29日
2015年第58号(总第2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014年7月至8月以及2014年12月,市审计局对上海青草沙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草沙公司)负责建设的黄浦江上游引水系统改造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09年7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准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09年11月,原市建设交通委批准了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工程概算为42008万元,其中市级建设财力安排项目资本金14810万元。
根据青草沙公司上报的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4年6月30日,该项目完成投资36559.7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9299.19万元,设备投资9900.04万元,待摊投资7360.48万元。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为36282.2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9189.49万元,设备投资9900.04万元,待摊投资7192.7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遵守了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执行了有关建设程序;青草沙公司的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该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的投资情况;该项目在工程建设、采购与付款、资金收支等方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共计109.70万元。主要是:严桥泵站改造重复列支借地费、多计工程量等造成多计工程成本63.11万元;临江泵站改造工作量计算有误、不合理计费,造成多计工程成本22.83万元;引水渠道检修部分费用列支依据不足等,造成多计工程成本23.76万元。
(二)多计待摊投资共计167.77万元。主要是:多计房屋检测费120万元、多计建设单位管理费27.77万元、无依据预估费用20万元。
(三)严桥泵站改造、临江泵站改造、引水渠道检修等三个标段工程实际开工日期早于施工许可证取得日期。
(四)截至2014年6月30日,该项目预付及应收款余额为596.81万元,账龄均在两年以上,未及时清理。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多计项目投资的问题,要求青草沙公司作相应的账务处理。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提前施工的问题,要求青草沙公司在今后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对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的问题,要求青草沙公司抓紧清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青草沙公司积极落实整改。对多计项目投资的问题,青草沙公司已调减项目成本。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提前施工的问题,青草沙公司表示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未及时清理往来款项的问题,青草沙公司已清理收回了押金等款项582.24万元,并承诺其余款项将在该项目结束前清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