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关于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达标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2012年09月25日
沪教委德〔2012〕44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2年上海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达标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文件精神,按照上海市学校德育十二五规划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提高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我委决定今年再资助一批高校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达标建设。现将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申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达标建设的高校,须符合以下条件:
学校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的专职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以及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硬件水平已制订达标建设规划,且学校能够配备人员和安排经费,使中心建设水平达到《上海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评估标准(试行)》的要求。
二、申报要求
凡申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达标建设工作的高校,请填写申请表(见***),于10月19日(星期五)前,将申请表一式7份,报送至我委德育处。
我委将在各高校申报的基础上组织评审,2012年上海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达标建设单位审定名单将在上海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我委将正式对达标建设单位下达建设任务和经费,并根据要求对达标建设工作进行考核。
***:上海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达标建设申请表
(联系人:陈,联系电话:23116793;地址:大沽路100号3110室,
邮编:200003)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2年9月17日
上海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达标建设申请表
学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mail: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二年九月
一、基本情况
学生人数 | 专职教师人数 | ||
专职教师学历与工作经历 | |||
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状况 | |||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达标规划 | |||
申请预算(包括财政经费、学校经费投入和其他经费的投入和用途) |
二、评审意见
学校意见:签章年月日 |
上海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意见:签章年月日 |
上海市思想道德素质培养行动计划领导小组意见:签章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