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施行将引入按日计罚与双罚制
被喻为最严的《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对于环境违法行为,上海严处将加力。
今后,对于冒黑烟的企业,环保部门在罚得更多的基础上,还将采取行为罚进行限制。以冒黑烟的锅炉、窑炉为例,以往环保部门可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其停止冒黑烟并限期采取清洁能源替代。而今年10月1日后,将按日计罚,锅炉、窑炉冒黑烟或逾期不采取清洁能源替代的,持续几天就按原处罚数额罚几天,达到完全剥夺甚至超过环境违法所获得的预期利益。对重污染天气情况下仍有冒黑烟的行为,环保部门还可以对设施、设备采取查封、扣押。
一旦冒黑烟企业被确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还将在过去两项处罚基础上,再加4项新处罚:在清洁能源替代期间,情节严重的,环保部门可以责令其限产或者停产;不采取清洁能源替代或者仍然超标排放的,按日计罚,并可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实行双罚制;重污染天气下或者有其他可能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形,可对相关设施、设备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对作出停产或者停业、关闭决定的,可函请供电部门采取停电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