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进共识促进发展在沪全国政协委员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
吴志明委员在讨论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4日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分组会议,讨论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情况报告。吴志明委员在讨论时认为,报告内容丰富、言简意赅、重点突出、文风朴实,报告总结的宝贵经验和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对地方政协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吴志明就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发挥政协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健全完善协商制度。全面总结全国政协开展协商民主的经验,制定指导性文件,为地方政协推进协商民主提供依据和指导,并支持地方政协探索开展协商民主的方式方法。二是充分发挥界别作用。广交朋友,加强服务,营造良好环境,支持界别在政协这个平台上开展活动,让各界别群众的意见建议在政协充分交流、交锋、交融,增进共识,促进发展。三是切实加强民主监督。发挥政协独特优势,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把民主监督融入政协履职全过程,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针对报告提到的六大不足之处,高小玫委员说,这些总结既有工作层面的检视,也有政治协商的推进、民主监督实效等方面的思考,呼应了十八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陈群委员认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概念的提出,对政协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作为政协委员,应在推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发展和完善方面做出努力和贡献。
不少委员表示,报告树立起群众利益标杆作为工作方向。报告提到人民政协来自人民,一切工作都是为了人民、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置,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追求、自觉做到政为民所议,言为民所建,策为民所献,力为民所出。这些理念对于委员履职和本职工作都具指导意义。
郑惠强委员说,政协委员必须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地气,怀着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态度,主动深入到群众中去,真切了解群众所想,真诚倾听群众所言,真情关心群众所惑,真实反映群众所求。
委员们还就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协商制度、进一步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提高参政议政效果等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