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高院干部教育培训未来5年再扩容人民陪审员纳入法官培训体系
人民陪审员等首次被纳入法官培训体系。从5月12日上午召开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市高院公布了《2011-2015年上海法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明确了上海法院未来5年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基本任务和保障措施。
根据《规划》要求:近5年内,研究生人数要达到上海法院总人数的33%以上,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法官达到40%以上,博士学位的法官达到3%以上。在培训对象上,首次将人民陪审员、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及西部对口援助地区法官的培训纳入体系。人民陪审员等参加法院统一的培训,可以让他们熟悉法律程序的基本知识,以及法院审案的基本流程,了解审案时合议庭的分工和职责,更好地参与法院案件审理。
据悉,上海高院于1999年在全国法院系统率先出台了教育培训5年规划,法官的职业素养与庭审驾驭、法律适用、裁判文书制作、诉讼调解能力得到明显提高。连续3年,上海法院审判质量公正的综合指数居全国前三甲,其中公正指数连续三年全国第一。同时打造了一批培训特色项目,如一中院推出专家型法官和法官预备人才联动培养模式,二中院推行青年法官导师制,海事法院引进案例分析、情景模拟和角色扮演等教学手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