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第二次征求意见PM25或将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16日表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今起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最大调整是将PM2.5、臭氧(8小时浓度)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并收紧了PM10、氮氧化物等标准限值,提高了监测数据统计有效性要求。
PM2.5指直径小于等于2.5微米的颗粒物,是造成灰霾天气的元凶之一。这是我国首次制定PM2.5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近年来,随着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京津冀等区域灰霾现象频发,PM2.5污染问题日益凸显。现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已不能完全适应空气质量管理要求。
同时,环保部公开了与二次征求意见稿配合使用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增加了臭氧、一氧化碳和PM2.5三项环境质量指数评价因子,调整了空气质量指数类别的表述方式和日报周期,并在日报的基础上增加了空气质量的实时发布要求,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的空气质量信息和健康提示,满足公众和社会的需要。
这位负责人说,目前配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技术规定》实施后,可在一定程度上缩小公众对优良天气的感官感受与空气污染指数之间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