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提书面意见要求督促燃气企业改善服务方式
2年前,本市700万份燃气账单取消2年保存期。9月4日上午,市人大代表朱如安再次向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要求市燃气管理处继续督促企业改善服务方式,为诚信用户账单注明“无历史欠费”。
“妥善保存”不会无限期
2007年7月,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就《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市民提出燃气账单保存2年不合理。9月17日,市十二届人大代表朱如安提交书面意见,建议取消燃气账单的2年保存期。11月6日,市燃气管理处答复朱如安:全市700万张账单已全部取消了2年保存期。
如今,燃气账单上取代“2年保存期”的是“妥善保存”,有市民担心:这个“妥善保存”到底是几年,是否“无限期”?(相关报道见本报8月30日A13版)
“不会,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最多2年,‘妥善’不会‘无限期’。”已是市十三届人大代表的朱如安说,消费者“妥善保管”3个月,未尝不可;而且,燃气账单是一种格式合同,燃气公司提供了格式条款,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一条,如果对格式条款有2种以上解释,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注明无历史欠费大家方便
“删除2年保存期,是垄断性行业适应社会进步,迈出的‘一小步’,但这‘一小步’会带来更多的进步。”朱如安说,2007年12月,燃气账单发生的又一个变化是,“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只剩下了“妥善保管”;燃气公司同时取消了19个原收费项目。
燃气行业还可以持续进步。“对诚信用户,一张燃气账单上除了说明已收到上月缴费外,不妨再加一句话――‘您没有历史欠费’。”朱如安说,有了这句话,诚信用户只保留最新的账单就足够了,而燃气企业也能因此避免“妥善保存”给自己造成的“可能被动”,大家方便。
“促进民生改善,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本分。”朱如安说,转变垄断性行业的惰性管理方式,需要代表积极履职去推动,所以,时隔2年,有必要再次提出新的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