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为落实《***关于印发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及进一步做好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新闻出版局、市版权局、市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共同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加强对图书、软件、音像制品的市场监管。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集中开展对我市图书、软件、音像制品市场的巡查工作,加大对我市各大软件市场以及计算机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从源头上防止使用盗版软件。(二)加大对我市印刷复制企业的源头监管。2010年11月至2011年2月,对我市印刷复制各类出版物、印刷品、光盘、计算机软件及包装装潢、商标标识标签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非法印刷复制和非法加印、出售标识标签等印刷品的行为。(三)进一步扩大网络版权综合治理成果。加强对出版物网络经营行为的监管,加大对重点互联网视频网站、重点影视作品网络传播的主动监管力度,建立主动监管长效机制。(四)切实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市扫黄打非工作办公室协调文化执法、公安、检察、法院建立查处侵犯著作权重大案件协调机制,依法及时侦查、起诉、审判一批大要案件,要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做到及时结案。(五)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确保工作出长效。继续发挥本市扫黄打非综合协调、联合执法以及版权综合治理等机制优势,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治理相结合,以完成专项行动的任务目标为第一要务,确保实施工作组织有力、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行动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