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5月26日获悉,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市发改委将继续在全地区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主要针对相关涉企收费部门和单位自2013年1月1日以来的收费行为。检查的重点是住建、交通、环保等有涉企收费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含下属单位)、相关协会、关联性中介机构及具有垄断地位的公益服务企业,包括近几年国家及省取消、停征和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策落实情况,主要涉及国土、住建、交通、质监等部门。检查内容包括:国家和省明令取消、停征和免征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擅自将已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其他名目或者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方式变相继续收费的,或通过第三方变相强制收费的,行政机关以经营服务性收费名义收取费用的,行政机关擅自收取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外费用的,利用(借用)行政权力和垄断地位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擅自将行政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设立为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并收费的;自立项目收取各种服务费、工本费和检验费的;以各种方式强制企业赞助捐赠、订购报刊、参加培训、加入社团、制定服务的;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强制收取会费、考核费、培训费等行为。
市发改委还将结合网格化分片包干情况对各县区进行督导和直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乱收费问题将认真落实清退政策,限期整改,切实规范涉企收费秩序。